溫馨提示
(轉載)關于2022年4月上海地區在庫交割商品檢驗相關工作的通知
時間:2022-04-15 10:16
發布日期:2022-04-13
上期發〔2022〕111號
各有關單位:
根據近期上海地區疫情防控的實際情況,經研究決定,針對2204合約須在上海地區交割倉庫內進行交割的有色金屬產品,如商品已在庫,允許制單方在提交承諾函(見附件)后,先行生成標準倉單并用于實物交割。交割后如新標準倉單持有人對商品質量有異議,待上海地區商品檢驗業務恢復常態后,可提請對相關交割商品進行復檢,由原制單方承擔質檢費用。
各單位應提前做好交易、交割計劃,切實做好風控預案,確保各品種2204合約順利履約。
涉及5月合約交割交易所將視情況另行通知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承諾函
上海期貨交易所
2022年4月13日